9CaKrnJEpeU oversea.huanqiu.comarticle美华媒:中国的改革与法治 一个都不能少/e3pmt7bdh/e3pmtc9ek中新网2月26日电 美国《侨报》25日刊载《改革与法治,一个都不能少》一文,文章指,作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,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就是法治化。企业、公民等私权利适用“法无禁止即可为”,公权力部门适用“法无授权即禁止”。在国家框架之下,只有实现后者,才能最终实现前者。文章摘编如下:中国新一届政府履新已近一年,2014年“两会”召开在即,外界也开始梳理本届政府的成绩单,简政放权无疑是其中的一大亮点,也集中体现出执政者的新思路。在2013年“两会”闭幕后的首次中外记者见面会上,总理李克强以简政放权为改革开局,要求“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”;一年之后,似为呼应,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再次论及简政放权,强调政府行政审批的“负面清单”管理模式,即对市场主体,是“法无禁止即可为”;而对政府,则是“法无授权不可为”。 “负面清单”,即是近期中央政府数十个部门已在网站上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,没有在此“权力清单”里的,即为“法无授权不可为”。其出炉前提是,本届政府正在逐渐兑现的“约法三章”,已分批取消和下放了多项行政审批等事项。中国总理的如上表述,其蕴意为,放开、用活市场这只“看不见的手”,管住、用好政府这只“看得见的手”。法治,宽待市场,严对政府,是市场经济的运作法则,是实质的公平。作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,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就是法治化。企业、公民等私权利适用“法无禁止即可为”,公权力部门适用“法无授权即禁止”。在国家框架之下,只有实现后者,才能最终实现前者。对比“摸着石头过河”的改革1.0时代和“全面深化”的改革2.0时代,法治的定位变化尤为明显。守法已必然成为改革的一道底线。而法治的目的又是“市场经济”。可以说,法律上,“宽待市场,严对政府”的理念,体现出的是,执政者们改革方向瞄准市场经济的笃定,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国家治理方式的自我变革。这也正是国家治理的一种现代化。1393463880000责编:李圣依中新网139346388000011["9CaKrnJEopG","9CaKrnJEonf","9CaKrnJEmPU","9CaKrnJEmHR","9CaKrnJEkJw"]
中新网2月26日电 美国《侨报》25日刊载《改革与法治,一个都不能少》一文,文章指,作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,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就是法治化。企业、公民等私权利适用“法无禁止即可为”,公权力部门适用“法无授权即禁止”。在国家框架之下,只有实现后者,才能最终实现前者。文章摘编如下:中国新一届政府履新已近一年,2014年“两会”召开在即,外界也开始梳理本届政府的成绩单,简政放权无疑是其中的一大亮点,也集中体现出执政者的新思路。在2013年“两会”闭幕后的首次中外记者见面会上,总理李克强以简政放权为改革开局,要求“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”;一年之后,似为呼应,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再次论及简政放权,强调政府行政审批的“负面清单”管理模式,即对市场主体,是“法无禁止即可为”;而对政府,则是“法无授权不可为”。 “负面清单”,即是近期中央政府数十个部门已在网站上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,没有在此“权力清单”里的,即为“法无授权不可为”。其出炉前提是,本届政府正在逐渐兑现的“约法三章”,已分批取消和下放了多项行政审批等事项。中国总理的如上表述,其蕴意为,放开、用活市场这只“看不见的手”,管住、用好政府这只“看得见的手”。法治,宽待市场,严对政府,是市场经济的运作法则,是实质的公平。作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,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就是法治化。企业、公民等私权利适用“法无禁止即可为”,公权力部门适用“法无授权即禁止”。在国家框架之下,只有实现后者,才能最终实现前者。对比“摸着石头过河”的改革1.0时代和“全面深化”的改革2.0时代,法治的定位变化尤为明显。守法已必然成为改革的一道底线。而法治的目的又是“市场经济”。可以说,法律上,“宽待市场,严对政府”的理念,体现出的是,执政者们改革方向瞄准市场经济的笃定,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国家治理方式的自我变革。这也正是国家治理的一种现代化。